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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如附件)辦理。

二、清寒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每期以3個月計,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6,000元整。

三、請申請學生於109年6月8日前將個人申請書(如附件)及指定證明文件擲回系辦彙整,提報就學獎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

四、請各學系通知申請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

  1. 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填入申請表;
  2. 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本人金融帳號。

五、本期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09年10月至12月,請各學系於每月20日前提報助學金請領名冊送生輔組請款核撥。

 

附件:

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

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