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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2學期「于故校長野聲獎學金」、「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劉清章、羅不夫婦清寒獎學金」等3種校內獎助學金申辦

適用對象:學士班學生

實施辦法:

于故校長野聲獎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一)

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二)

劉清章、羅不夫婦清寒獎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三) 

申請表:校內各項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五)

 截止日期:請於4月10日前備妥資料送至系辦公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