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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伍振群先生、張遐民教授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1)辦理,
本助學金由僑生及陸生輔導組推薦。助學金額每名4,000元整,108學年度基金孳息可發給名額1名。
二、 推薦單位配合事項:
(一)請訂定並公告申請時間及規則,受理同學備齊申請表(附件2)、成績單、導師推薦函、自傳(含家庭概況)等指定資料提出申請(存摺影本免予繳交)。
(二)請依本獎學金實施辦法辦理甄選推薦,於4月20日前,將獲推薦同學資料填入獲獎彙整表(附件3),連同申請表及佐證資料,擲交生活輔導組續辦陳核請款程序。
(三)本獎學金以匯入獲獎同學本人金融帳戶為原
則,請通知獲推薦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個人設定」頁面登錄本人金融帳號,以利獎學金匯撥作業。

附件一伍振群先生、張遐民教授助學金實施辦法
附件二校內各項獎助學金申請表
附件三獲獎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