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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相關事宜

一、依據「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如附件)辦理。

二、清寒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每期以3個月計,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6,000元整。

三、請申請學生於109年6月8日前將個人申請書(如附件)及指定證明文件擲回系辦彙整,提報就學獎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

四、請各學系通知申請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

【公告】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辦相關事宜

一、依據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及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辦理。

二、申請期間:109年6月1日起至109年6月12日16時30分止。

三、辦理地點:請至野聲樓一樓YP104室生活輔導組繳件申辦(承辦人李慈麒先生,電話29053101)。

四、申請資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

  1. 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不含延修生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大學部學生達60分以上、研究所學生達70分以上者(本項目由生輔組統一查核)。
  3. 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
  4. 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補助、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
  5. 未在本校辦理銀行生活費申貸者。
  6. 未申領本校清寒助學金者。

五、檢附資料:

【公告】108學年度第2學期校內獎助學金申辦

108學年度第2學期「于故校長野聲獎學金」、「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劉清章、羅不夫婦清寒獎學金」等3種校內獎助學金申辦

適用對象:學士班學生

實施辦法:

于故校長野聲獎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一)

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二)

劉清章、羅不夫婦清寒獎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三) 

申請表:校內各項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五)

 截止日期:請於4月10日前備妥資料送至系辦公室申請。

【公告】108學年度第2 學期申請「輔仁大學海外產業實習補助」辦法

依據108年9月5日「輔仁大學海外產業實習補助辦法」辦理,受理109年3月至109年9月執行之實習案。

補助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一、二。 

 

二、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海外產業實習期間為本校大學部4年學制之1至4年級上學期、6年學制之1至6年級學位生或碩博士班在學學位生(不含延修生、在職專班學生與三聯學位學生)。   

(2)海外產業實習單位須為本校或系所已簽約合作之機構。   

(3)海外產業實習期間至少持續2週-14天以上(含來回交通時日)。   

(4)須依當地國法令規定申請可於當地國境內從事實習之簽證。   

(5)本辦法不補助中國大陸之實習機會 (港、澳可)。

 

 三、本補助案經費來源為教育部校務獎補助款,同案如獲核定不得同時支領其他教育部補助款(含校配合款)。 

 

四、本辦法不受理學生個人申請,限透過所屬系所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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