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一)及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附件二)辦理。
二、申請時間:111年06月01日起至111年06月24日(五)下午16:30截止。(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辦理地點:請至野聲樓一樓YP104室生活輔導組申辦(承辦人:施欣儀小姐,聯絡電話:02-2905-3101),可掛號郵寄。
四、申請資格: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
- 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不含延修生)。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者。
- 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
- 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補助、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
- 未在本校辦理銀行生活費申貸者。
- 未申領本校清寒助學金者。
五、檢附資料:
- 申請表乙份(可至生輔組網頁或本網頁最下方下載電子檔)
- 110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應包含父母雙方與申請人本人;申請人如為單親子女,則僅含監護人一方及申請人本人;如申請人為已婚,則含配偶及申請人本人。
- 政府核發之本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有者請檢附影本,無者免附)
- 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全戶戶籍謄本。(分屬不同戶籍者,應分別請領)
- 請確認學期成績及格。(免繳成績單,由生輔組統一查核)
六、補助金額及服務時數:每名給與每月生活助學金6,000元,每學期以3個月計(上學期10-12月、下學期3-5月);大學部學生每月需服務30小時(前學期全班排名達30%者可減免)。
七、申請程序:於申請期限內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
- 搜尋「生活助學金」項目預約申請取得序號,並填入申請表(成績請統一填0)。
- 於「個人設定」頁面填寫個人金融帳號,再將說明五所指定資料送交生輔組(野聲樓1樓,可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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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生活助學金申請表.docx (45.12 KB) | 45.12 KB |
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pdf (69.56 KB) | 69.56 KB |
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pdf (94.38 KB) | 94.38 KB |